第五十四章我喜欢你,你应该也知道_草莓味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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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我喜欢你,你应该也知道

  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弄坏了她的留声机,说要还她一部,而格兰乐奖的奖杯形如一部老式的留声机。

  “行了行了。”叶晚在床上打滚,然后趴在软软的被子上,说,“我都说谢谢你了,你就不能给点儿面子,说一句不客气?”

  周南明无语了。他把灯打开,柔和的灯光照到他的脸上,将他的笑容渲染得柔和了几分。他说:“一句谢谢就把我打发了?不表示表示?”

  叶晚大方地说道:“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

  “想要什么都可以?”

  “那是。”

  “好。”周南明说,“我想一下我要什么。”

  挂了电话后,叶晚打开微信,微信早就挤满了贺喜的消息。叶晚回得累了,这时,一条新消息又跳了出来,是孟杉发来的:晚晚姐,恭喜你呀。

  叶晚:小孟杉怎么还没睡?

  孟杉:我刚刚帮以源写完卷子,他才走,我一刷微博就看到新闻了,你真厉害!

  叶晚:你再说的话,我就要膨胀了。

  孟杉:本来就该好好膨胀,你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能膨胀?

  叶晚:你说得很有道理……说,有什么企图?

  孟杉:被你看出来了啊。我听叶医生说,你最近在休假,是吗?颁奖典礼也在二月举行,这几天你有空吗?

  叶晚:你打听得这么清楚,要请我出场吗?我的出场费很高的。

  孟杉:我有钱。其实是……过两天我有个朋友生日,我想在放学路上唱首歌,当作礼物送给她,虽然我会弹吉他了,但是唱歌还是会跑调,你教教我吧!

  叶晚:唱《我喜欢》?

  孟杉:嗯嗯。

  叶晚发了个坏笑的表情,然后回复:哪个朋友?你喜欢的女孩子?

  孟杉否认:不是,只是我很好的朋友。

  叶晚:好,你把地址和时间发给我。

  孟杉乐滋滋地回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包。

  叶晚左右睡不着,干脆把《我喜欢》的歌词翻出来,小声地唱了起来:

  ……

  我喜欢热气球飞上西边的天空,

  我喜欢清晨的石板路,

  雾腾腾的早餐店,阿公的桂花糕,

  我喜欢每一朵暮云,每一株绿树,我喜欢你,你应该也知道。

  叶晚快要睡过去了,最后一句也不知道有没有唱出声,脑海中一直回响着那句歌词:“我喜欢你,你应该也知道……”

  她短暂地清醒了一下,孟杉还说不是唱给喜欢的人听的,这句歌词很明显是在告白吧?

  叶晚想,那她喜欢沈渡,沈渡知不知道呢?

  孟杉喜欢的那个人代号为y,生日是一月六日。孟杉不用上课,所以很闲,花了好几天探索到了y的回家路线,找到了最佳的演唱位置,又花了半小时满足了叶晚八卦的心。

  “我和y一起长大,除了喜欢y,我也没有别的人可喜欢了,于是就将就喜欢y了。”孟杉把病号服换下,穿着修身的大衣,他本来就高,把和沈渡同款的大衣穿出了不同的味道。沈渡是沉稳成熟的,他是清爽利落的。

  他俩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好看。

  是的,留着板寸的孟杉依然是医院里最帅气的男孩子。

  孟杉说:“我每年都要来医院报到几次,y常来看我,虽然我不上课,但是成绩还好,尤其喜欢语文,y就来给我读诗,读过好多好多诗。y不爱学习,所以挺难为y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海子的那首《夏天的太阳》。”

  此时,孟杉和叶晚已经到达y放学的路上了,学校不远处有一处草坪,冬日阳光尚好,从这个角度还能看到a中隔壁的医学院。也不知道今天沈渡有没有课,叶晚想着。

  她拿着话筒,旁边的孟杉抱着吉他,她怕被人认出来,还戴着棒球帽和大大的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她还是觉得不放心,又把粉色卫衣的帽子戴起来。

  孟杉看着叶晚,眼睛亮晶晶的:“晚晚姐,你听过那首诗吧?”

  听到孟杉的话,她想了一下,说:“大概听过一两句,记不清了。”

  好像有那么一句,“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了解她,也要了解太阳”。

  “那时候y常给我读这首诗,我知道y的意思。”孟杉见时候还早,便往草地上一躺,太阳明晃晃却温柔地照在他的脸上,他道,“我说,我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还没找到心上人,不如你凑合让我喜欢一下呗。”

  “哇!”叶晚很惊讶,“你这么大胆!”

  孟杉垂着眼,长长的睫毛翘起,轻巧地撩着阳光:“嗯,晚晚姐,你看我多没有自知之明,明明是如果没有骨髓移植根本活不了多久的人,还想着撩人,太不负责任了。可是,我当时小呀。”

  叶晚问:“那她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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