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_108_七零年代女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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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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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冬至觉得,陶志远是一个坏到根子里的人,但其实也不算太聪明,或者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处心积虑弄出这么一封信来,有啥意义呢?

  如果这次郝春表哥他们真的成功了,把程冬至给害惨了坑大了,那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哪怕他因为大罪进了监狱,她也会想方设法混进去亲手给他脱几层皮,叫他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要是没成功,那就更没意义了。

  仇没报成,还落下了新的罪名。挑拨他人犯罪,他眼下的境况只会罪加一等,本来是去看守所改造,可能就被调到北大荒去扫人民茅厕打大石头了。

  后续的事情程冬至并没有参与,连主动打听都很少,全是叶淮海想起来就和她说几句,没想起来就没说。反正她知道陶志远也被牵连进去倒了更大的霉就行了。

  不过这件事也给了程冬至一个教训——以后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动彻底点儿,千万别留啥后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道理谁都知道,可人不是神,总归有疏漏的时候,只能尽量注意吧。

  前后加起来,程冬至来省城也差不多一年多了,可在叶淮海和阿则的带领下,她像第一次进城,很是大开了一番眼界。

  去文化馆打球,看电影,滑旱冰,尝私馆子,喝汽水(真的是碳酸那种),读书会,听演奏朗诵团

  她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地下黑市发展到了如此发达的地步,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只要找对了地方,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都有机会找到。东西来历不明,卖东西的人也来历不明,大家都默契地维护着这个潜规则,谁还没个需要黑市的时候呢?坏了大家的路,自己也遭殃。

  程冬至瞧瞧地把几个关键地点记在心里头,打算以后大晚上的变个装来做几回买卖,试试深浅。情况一不对就借着夜色遁入系统,等人走了再出来。

  叶淮海和阿则的学生证特别好使,带她一个小姑娘比带只猫仔进去还方便。人家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呢子制服和学生证上烫金的印子,就立即打开大门让他们随便进。别说只带她一人了,哪怕后面跟着她那一个班级的同学仿佛也没啥问题。程冬至问过这个问题,叶淮海的回复也是肯定的——有啥问题?没问题!

  程冬至头一次发觉,原来省城的生活是这样多姿多彩啊!并不仅仅局限于逛吃买。

  叶淮海也非常乐意带程冬至一块儿玩,她会玩,放得开不怯场,有时候还能发明出更加有趣的玩法,从来不会扭扭捏捏地扫兴,就连葡萄酒她也愿意喝个半瓶脸不红心不跳的,酒量还不错,只是他不敢给喝太多。

  这小丫头,越长大越好玩儿了!现在这么小就浑身透着灵劲儿,以后长大了还得了啊。

  要不是程冬至还要上课,军校那边时不时也要回去,他都想在文化馆旁边租一套带院儿的合房,叫阿则,小丁点和几个铁兄弟都住进来,天天一块吃一块玩,多痛快!

  程冬至不知道叶淮海的想法,要是知道了,肯定得翻几个大大的白眼。

  就算她还只是个初中的孩子,和几个半大小子住一块儿成个啥样子?

  天天一起出去玩儿也就算了。这年头住一个院儿的或者同一个学校的男女光明正大出去玩没人说啥,只要不是当众卿卿我我吊膀子,那都是纯洁的革命友情;吃睡在一块儿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玩啥那都是在人眼底下的,住一块儿这事儿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脏水可就多了。年龄小又咋样,过去旧社会十几岁就给人当媳妇儿了的又不是没有!这个叶淮海,想一出是一出的。

  比起叶淮海的跳脱,明明年龄比他小的阿则就显得成熟多了。

  阿则变化了不少,大概是抽条了的缘故,不仅外表看起来没以前那么软软糯糯的了,性格也清冷了不少。但总体来说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巧,也知道关键时刻默默地搭把手,细心又体贴。

  就是有一点,他似乎习惯性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态度都隐藏起来,很少鲜明地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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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什么或者讨厌什么,都是还可以,还行。

  程冬至起初还有点困扰,拿这个略微有些敏感的小家伙没办法。不过她是个比较乐观的人,很快就想通了:顺其自然吧!每个人不同时期的个性不同,强迫阿则开朗未必是件好事,等他自己慢慢调整就行了,她着什么急呢。

  快活的时光永远过得极快,尽管大家都玩得意犹未尽,可军校那边还是恢复正常的节奏和封闭,不能再三天两头地出来了。

  叶淮海十分遗憾,他扯了扯程冬至的小辫儿,有些惆怅:“以后咱们不在的时候,你可得顾着点儿自己,该吃吃该喝喝,有人欺负你了就写信给我,就算我出不来,我也能找人去收拾他!别再和上一次一样自个儿憋着了,知道吗?”

  程冬至点头。她点头归点头,到时候写不写信告诉又是一回事。不到实在没办法的境地,她也不想麻烦这两个小孩儿。

  叶淮海放了心,又想起另一回事:“你是不是明年要准备着考高中?别虚,考不上也没事儿,找你哥我,给你包办了!”

  程冬至点点头。

  来接他们的车不敢按喇叭,可叶淮海也知道时间快不够了,狠狠心转身上了车。阿则上车后,隔着车窗看了程冬至一眼,最终还是对她挥了挥手,程冬至笑着回挥回去。

  车开远了,程冬至伸了个懒腰——这些天玩得太野了,可累坏啦!

  有些地方没有叶淮海他们的带领她不能去,可有些地方她还是能再去的,比如那些开在地下的私房馆子。想想以后就能大饱口福,程冬至心里就激动不已。

  并且她还发现了一件极为有意思的事情:她卖给大师傅的那些干货,转了个弯儿又出现在私房馆子的餐桌上,价格提高了差不多四五倍!

  本来她还不确定那些干货是不是出自她手,可那道野菌汤里的野菌让她起了疑心,拐弯抹角托叶淮海一问,人家啥戒心都没就全说出来了。大师傅真厉害,两块多一斤在她这收的干货转手就翻了个个儿,无本儿的生意,赚个对番!

  然而她也没啥好说的,这是大师傅自己的门路和本领,她也差不多是无本的生意,谁好意思说谁呢?

  而且,她也得让大师傅浸润些好处,不能啥好处都她一个人占了,这样才长久。

  所以,程冬至只当做是不知道,依旧时不时地拿些高档食材调料去大师傅那里去卖,换回大笔的钱票和各种这边儿的紧俏物资,比如豆油,老米,杂合面啥的,悄悄儿地收在了系统里。

  这些东西她基本不咋用,可将来能派上用处的地方多了。她不可能次次都拿出空间里的好东西去贿赂别人,时间长了总有些毛病,用这些实打实的本地产品总归是安全得多,不怕人翻来覆去地瞧。

  王春枝并不知道自己的妹儿已经大胆地走上了预备倒爷的路,喜滋滋地沉浸在越来越好的生活里。

  纺织厂这边的临时工作做得很顺利,大家都离不得她这个有文化又勤快的年轻人,商量着提早把她这事儿给定下了。要是顺利的话,来年开年就能当个合同工,再熬两年转正,就能挂上集体的户口啦!

  妹儿那边她是向来不用担心的,读书这事儿还能难得倒妹儿?

  等妹儿成功考上高中,那她们姐妹俩的苦日子也差不多熬到头了。

  当然,除了这些令人开心的事情,令人不开心的事情也是有的。

  刘金玲自上次被妹儿当着面撕破脸后,就越发不管不顾她们姐妹俩了,一心只贴着老刘家,据说还打算把刘双喜和刘住根也弄到省城里来读书,至于成没成,王春枝没去打听,自然也不清楚。

  妈真是个糊涂人!看着那么聪明灵套,咋就猪油蒙了心呢?

  算了,就像妹儿说的,她糊涂是她没福气,以后姐妹俩尽好自己的本分就是了。自己站得住立得稳了,就不会太在乎这些事儿,顶多就是想起来的时候有些膈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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